山东政法学院“校园天眼”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政法学院“校园天眼”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报名并邮箱确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15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10049
        项目名称:山东政法学院“校园天眼”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万元
        最高限价:4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山东政法学院“校园天眼”工程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的1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系统及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报名并邮箱确认。
        3.方式:供应商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自主报名成功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邮件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sdzp2023@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济南市历下区花园东路3699号新悦广场1号楼17层开标室(花园东路地铁站A口)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花园东路3699号新悦广场1号楼17层开标室(花园东路地铁站A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而中止。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政法学院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
        联系方式:0531-88599953(山东政法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花园东路3699号新悦广场1号楼号17层
        联系方式:0531-88257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燕婷
        联系方式:0531-8825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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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山东政法学院“校园天眼”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报名并邮箱确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15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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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山东政法学院“校园天眼”工程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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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hst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