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水文中心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水文中心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珠江路鲁南经济产业园D3座18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9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1582
        项目名称:枣庄市水文中心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万元
        最高限价:18.6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市水文中心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7未被暂停或取消枣庄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7未被暂停或取消枣庄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0分至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珠江路鲁南经济产业园D3座1807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投标备案。注册并备案成功后,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⑤加盖单位公章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⑥文本费购买凭证(现金缴纳或银行转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银行账户:山东富城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605005109200102530)等相关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4.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396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396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水文中心
        地    址:薛城区黑龙江路枣庄市水文局(枣庄市水文中心)
        联系方式:0632-368012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富城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珠江路鲁南经济产业园D3座1807室
        联系方式:0632-765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波波
        联系方式:1335448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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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枣庄市水文中心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珠江路鲁南经济产业园D3座18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9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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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市水文中心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7未被暂停或取消枣庄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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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hstqq